机构设置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联动服务活动

  1、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做好窗口服务业务的改进工作;加强学习,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发挥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监督职能,及时将入驻单位的情况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

  3、与职能部门合作开展服务学生活动。

  二、信息发布

  利用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网站、东西校区LED屏以及学生微信平台将与学生相关的信息进行集中发布给学生。

  三、“爱心”服务行动。

  1、组织开展全校师生捐赠活动,定期开放“爱心超市”,资助我校学生。

  2、开着呢“爱心银行”外借业务,帮助在校学生解决临时性经济困难。

  3、利用“失物招领”学生信息队伍,接受并归还学生丢失物品。

  四、“面对面”服务活动。

  1、开展迎新的服务工作,在新生报到时开展“爱心接力” 活动,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2、在新生入学教育之际,开展“学业导航”和“热点问题面对面”活动,做好学生的学业引导工作。

  3、开展“我与处长面对面活动” ,解答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困惑。

  五、学生自身权益维护

  1、积极协调保险公司、校医院、财务处等部门,及时处理学生平安保险存在的遗留问题。

  2、协调保险公司和学院做好学生平安保险的宣传、发动等工作;协调保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长期在中心窗口值班,做好学生医疗保险的理赔和咨询工作。

  3、开设问题反馈窗口,收集学生对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汇总转发给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