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学生

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关于调整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及教学安排的通知,10月1日、2日放假两天。10月3日-9日正常上班、上课。10月3日(星期六)按周四(双周)课程表上课,10月4日(星期日)按周五(双周)课程表上课,10月5日(星期一)至10月9日(星期五)按单周课程表上课。为进一步加强假期学生教育与管理,使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美好的国庆、中秋假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爱国主义教育

各学院要围绕庆祝抗战胜利75周年以及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开展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爱国意识。要积极教育学生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升个人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二、传统美德教育

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流传下来的“形”与“魂”,它包含了优秀的民族品质、优良的民族精神、崇高的民族气节、高尚的民族情感、良好的民族礼仪等。各学院要结合 “国庆节”“中秋节”开展好“传统节庆日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学生增强民族认同,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使学生在过“国庆”、“中秋”中提升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祖国统一的意识,树立感恩、奉献的优良品质,增强学生在校期间奋发学习的动力。各学院要通过展板、主题班会、飞信等方式强化对学生的传统美德教育,使学生明确个人的使命和职责,增强学习动力,明确个人奋斗目标。

三、假期安全教育

1.防疫安全教育

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各学院通过防疫安全知识讲座、开展防疫安全班会、防疫安全知识宣讲等形式,增强学生对防疫安全知识的理解,提升学生在假期的防护意识。

2.做好假前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结合本院实际和学生特点,提前召开各班级安全主题教育班会,深入开展防火、防盗、防网络诈骗、防中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禁止学生乘坐非法包车回家,禁止集体出游,禁止任何学生以任何名义组织短期非法务工。假期期间,各学院要做好对留校学生的关心和关爱,结合国庆节、中秋节及学生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一种家的感觉;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宿舍走访、慰问等活动,表达学校对学生的关爱。

3.注重特殊群体教育

在放假前及假期期间,各学院要特别关注心理问题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学生等群体。各学院要逐个梳理统计,健全信息及安全档案,掌握他们的具体情况和假期动向,做好教育引导。各学院可以通过与家长联系等方式,强化多渠道管理育人的效果,确保学生安全。

四、假期常规管理

1.坚持假期疫情防控和常态化教育管理

各学院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在假期实施常态化管理,做到“放假不放人”。要严格按照学校校园管理规定和放假通知要求做好学生管理,要严格请销假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准确掌握学生假期动向。假期要安排好学工人员值班,建立通畅、快捷的安全反馈渠道。要充分发挥学生骨干信息反馈和组织管理作用,确保信息反馈畅通及时。注意引导学生假期合理休息和学习,确保学生安全。

2.加强公寓安全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各种违规电器,严禁燃用蜡烛,严禁将电瓶车或电瓶带入宿舍内充电,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教育学生养成良好健康的生活习惯,正常作息。坚决杜绝酗酒、打架斗殴、起哄、夜不归宿等违纪现象。

3.制定安全工作预案,畅通安全信息渠道

各学院要健全假期学生防疫安全工作预案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预案,对学生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采取较强的预见性,形成预防排查、消除隐患及紧急处理的对策及方案。同时,学院在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或要求人身、财物保护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并迅速采取相关措施。

各学院要提前安排好国庆节和中秋节假期值班,值班表请于9月30日上午10点前发至学生工作处邮箱。返校人数请于10月3日上午10点前通过返校人数统计系统报送。

 

聊城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