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度优秀辅导员
和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各党总支(分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树立榜样,推广典型,激发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聊城大学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推荐名额
(一)凡我校各学院现任专、兼职本专科学生辅导员(含副书记)均可参加优秀辅导员评选,本专科学生班级班主任可参加优秀班主任评选。专职辅导员不参加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二)优秀辅导员(含副书记)推荐名额:学生人数在1500人以上的学院可推荐2名,学生人数在1500人以下的学院可推荐1名。根据个人工作业绩与实效,最终评出优秀辅导员若干名。差额评选。
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学生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学院可推荐4名,学生人数在1500-2000人的学院可推荐3名,学生人数在1500-1000人的学院可推荐2名,1000人以下的可推荐1人。根据个人工作业绩与实效,最终评出优秀班主任若干名。差额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政策水平和政治思想素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卓有成效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学生全面发展。具有强烈的工作热情、责任心和无私奉献精神,团结同志,品行优良。
2、热爱学生工作,为人师表。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学生,经常与学生谈心交流,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实际,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公道正派,严于律己,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深受学生欢迎。
3、综合能力和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处置突发事件与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在学院学生工作中综合表现突出。
4、从事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所负责年级有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的班级;所负责工作无重大失误或年级、班级学生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认真落实《聊城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2.经常深入班级和学生宿舍,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教育学生勤奋学习、团结友爱、遵纪守法,营造了优良的学风和班风。
3.认真做好班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指导团支部、班委会协同开展班级工作和活动,成绩突出。
4.新生入学教育、学籍管理、推优评优、实习、就业创业指导、毕业教育、纪律、安全、卫生等各项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扎实有效。
5.从事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所带班级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
6.所负责班级学生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推荐小组,负责各单位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工作。学院负责撰写被推荐人事迹材料,并填写有关推荐表。
(二)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人力资源处、教务处、招生处、安全保卫处、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学校党委审批,并予以表彰奖励。
四、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一)2020年度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申报工作自2020年12月11日开始,2020年12月19日结束。各学院请于12月20日上午将推荐的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推荐表报学生工作处105室。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各学院应通过一定形式公开征求教师、学生的意见。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质量。要把推荐评选作为加强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进一步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学工队伍建设。
(三)各学院需将本单位推荐候选人典型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和推荐表(附后)按时报送学生工作部,同时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ueshengchu@lcu.edu.cn。
附:聊城大学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中共聊城大学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