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2019615时许,临清市大辛庄办事处姜庄村一民房疑似遭雷击起火,3名被困人员被紧急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刘强副省长、孙爱军书记、宋军继市长、郭建民常务副市长等作出重要批示。为全面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领导批示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夏季防雷击工作的认识。雷电灾害是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我国每年雷电灾害频发,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防雷减灾工作重要性和当前雷电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防雷减灾责任制,做到任务逐级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努力减少雷电灾害和损失。

二、切实做好雷电天气预测预报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强化雷电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雷电天气、雷击落区和危害等级、大气电场等雷电监测分析和预报警报业务,加强雷电监测、短时和临近预警预报以及雷击森林火灾预报。通过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高雷电天气的预报警报水平。要充分利用电视、电话、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手段,及时发布雷电灾害预警信息。

三、严格落实各类防雷措施。各级气象部门要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组织管理和防雷减灾公共服务职责,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规划,指导、监督和管理,做好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雷电监测预警、雷灾事故调查鉴定、防雷科普宣传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本行业的防雷安全监管职责。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制度到位、设施到位、经费投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人员到位、教育培训到位的要求,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已建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防雷装置安全运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全力做好雷电灾害应急处置。雷电灾害突发性强,对电力、交通、通信、化工等行业影响重大,必须切实加强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遭受雷电灾害后有关县(市、区)和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

五、广泛组织防雷减灾知识宣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利用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防雷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针对当前雷电灾害危害程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情况,结合典型案例,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在基层社区、乡村、学校等广泛开展防雷减灾知识和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特别要加强对偏远农村的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防雷减灾意识,有效减少雷电灾害的影响和损失。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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