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毕业生,切实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届非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就聊城大学2019年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国家计划招收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严格按照非师范类毕业生总数的5%评选(各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3)。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六)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及审报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

  (二)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学院要将初选名单张榜公示三天,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填写初选人员名单表(见附件2,excel表格,所填写内容为示例)。

  (四)报送时间:2019年1月10日(周四)上午10点前。

  (五)报送内容及方式: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电子版(Excel格式)和纸质版。电话:8239609,邮箱:xueshengchu@lcu.edu.cn。电子版以附件名“某学院2019届省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格式发送。

  (六)学校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另行通知学院组织初选的优秀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hrss.shandong.gov.cn/gxbys/)填写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经学校审核后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

  (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无误后,将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示无异议,签印电子印章。系统生成“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1);

  (八)学院下载打印系统中签印电子印章的“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盖章审核盖章后再统一发学院,有学院装入毕业生档案。

  对毕业离校前有考试成绩不及格、重修、补考或结业,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等情况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学校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资料,并退回省人事厅,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附件:1.2019年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不用填写,系统录入)

  2. 2019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信息汇总表

  3.2019年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聊城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