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度山东省高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9)1号]要求,现就我校2018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高职)生及其学生班集体(不含2018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推荐比例
根据省教育厅分配名额,按照参评人数比例确定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1),其中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为差额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4.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优秀。
5.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学年内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四、评选要求
1.推荐评选“省优”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推荐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推荐评选工作。
2.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推荐评选,严格按照程序和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并公示五天,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已获得过山东省高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原则上不再参与此次推荐评选。
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可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单列名额面向退役复学学生推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相关学院最多推荐1名退役复学学生参加省优学生或学生干部评选。
4.候选人和候选集体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要组织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2—4,一式2份、双面印制,只报纸质版),连同《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见附件5—7,一式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和受推荐退役复学学生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复印件(一式1份),于2019年1月11日(周五)下午5点前报送学生工作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同时附件5—7电子版发至xueshengchu@lcu.edu.cn邮箱,联系电话8239609。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
.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5.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
6.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7.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月6日